j9九游会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九游会j9官方网站ღ✿。九游ღ✿。j9九游会官方登录ღ✿,人工智能九游会j9j9九游会官方网站ღ✿,自动化流程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ღ✿,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ღ✿,依法招生ღ✿,规范招生ღ✿,现结合学院实际ღ✿,特制定本章程ღ✿。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有关招生政策ღ✿、规定及学院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ღ✿,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ღ✿。
(四)学院地址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ღ✿、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
学院基本概况ღ✿:教职工总数930余人ღ✿,现有专任教师690余人ღ✿,其中高级职称140余人ღ✿,另有山东ღ✿、广东51所高职院校与学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ღ✿,柔性援疆教师40余人ღ✿,招募银龄讲学团20余人九游会登录ღ✿。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5人ღ✿、新疆工匠3人ღ✿。设有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校区和解放南路校区ღ✿,共占地面积1830余亩ღ✿,校舍建筑面积34万余平方米ღ✿,资产总值14.12亿元ღ✿。
现有教学ღ✿、科研设备总额为11979.56万元ღ✿,其中实验实训设备总值为9100.8万元ღ✿,实训楼12栋ღ✿,实训车间九游会登录ღ✿、场地9个ღ✿,实验实训面积140658.05平方米ღ✿,现有实验实训室241个ღ✿,实训工位7390个ღ✿,实验实训设备12095台(套)ღ✿。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ღ✿、二级学院负责人ღ✿、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ღ✿,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ღ✿、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ღ✿,负责制定招生章程ღ✿、实施细则ღ✿、确定招生规模ღ✿,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ღ✿。
第五条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ღ✿,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ღ✿,并接受学院纪检部门ღ✿、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ღ✿。
第六条在自治区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ღ✿、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ღ✿,统筹考虑生源ღ✿、政策支持等因素ღ✿,科学合理编制本院分专业招生计划ღ✿。专业具体人数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ღ✿。
第七条学院招生专业有ღ✿:“学前教育”(570102K)ღ✿、“包装艺术设计”(550121)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ღ✿、“旅游管理”(540101)ღ✿、“歌舞表演”(550206)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ღ✿、“临床医学”(520101K)ღ✿、“护理”(520201)ღ✿、“医学检验技术”(520501)ღ✿、“医学影像技术”(520502)ღ✿、“药学”(520301)ღ✿、“中药学”(520410)ღ✿、“大数据与会计”(530302)ღ✿、“电子商务”(530701)红色珊瑚的夏天ღ✿、“现代物流管理”(530802)ღ✿、“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530805)ღ✿、“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ღ✿、“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ღ✿、“建筑工程技术”(440301)ღ✿、“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ღ✿、“大数据技术”(510205)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460201)ღ✿、“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ღ✿、“工程造价”(440501)ღ✿、“畜牧兽医”(410303)ღ✿、“园艺技术”(410105)ღ✿、“动物医学”(410301)ღ✿、“服装设计与工艺”(480402)ღ✿、“食品质量与安全”(490102)ღ✿、“现代纺织技术”(480401)ღ✿、“人物形象设计”(550117)ღ✿。招生专业详见各省ღ✿、区ღ✿、市考试院ღ✿、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ღ✿。
第八条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ღ✿。学费标准ღ✿:医学类39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ღ✿、护理专业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ღ✿、药学专业ღ✿、中药学专业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ღ✿、财经类30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专业ღ✿、电子商务专业ღ✿、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ღ✿、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红色珊瑚的夏天ღ✿、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专业)ღ✿、理工类33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ღ✿、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ღ✿、大数据技术专业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ღ✿、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ღ✿、工程造价专业ღ✿、畜牧兽医专业ღ✿、动物医学专业ღ✿、园艺技术专业ღ✿、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ღ✿、现代纺织技术专业)ღ✿,文史类29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专业ღ✿、旅游管理专业)ღ✿,艺术类5500元/学年(包装艺术设计专业ღ✿、歌舞表演专业ღ✿、人物形象设计专业)ღ✿;住宿费标准ღ✿:400元/生/学年(普通住宿)ღ✿;6人间800元/生/学年ღ✿、8人间600元/生/学年(公寓化住宿学校统筹安排住宿)ღ✿。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ღ✿,招办监督”相关规定ღ✿,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ღ✿。
第十条普通高考进档考生ღ✿,按照“分数优先ღ✿、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ღ✿,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ღ✿,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ღ✿。同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ღ✿、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ღ✿,各省(自治区ღ✿、直辖市)未规定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时ღ✿,依次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ღ✿,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ღ✿。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ღ✿:文史类按语文ღ✿、文科综合ღ✿、数学ღ✿、外语排序ღ✿;理工类按数学ღ✿、理科综合ღ✿、语文ღ✿、外语排序ღ✿,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ღ✿。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ღ✿、数学红色珊瑚的夏天ღ✿、政治理论ღ✿。
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ღ✿,如果服从调剂ღ✿,将由学院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ღ✿,不服从调剂的ღ✿,则做退档处理ღ✿。
第十一条单独招生ღ✿、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ღ✿、《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直升专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ღ✿。
第十二条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或舞蹈类专业的考生ღ✿,必须参加所在省级(自治区ღ✿、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或舞蹈类考试统考(或联考)ღ✿,取得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或舞蹈类统考(或联考)考试专科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ღ✿。未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ღ✿,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ღ✿、市)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ღ✿,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红色珊瑚的夏天ღ✿。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ღ✿、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ღ✿。
第十三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ღ✿,根据当地省(自治区ღ✿、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九游会登录ღ✿,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ღ✿。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ღ✿。
第十七条学前教育ღ✿、护理专业报考考生身体健全ღ✿、五官端正ღ✿,女生身高1.58米以下ღ✿,男生身高1.65米以下考生ღ✿,慎重报考红色珊瑚的夏天ღ✿。
第十八条由于教育类ღ✿、旅游类ღ✿、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ღ✿,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状况影响专业学习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ღ✿。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ღ✿,须持身份证九游会登录ღ✿、准考证ღ✿、录取通知书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ღ✿。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ღ✿,不能按期报到者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ღ✿,经批准后方可有效ღ✿。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ღ✿,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ღ✿,视为放弃入学资格ღ✿。
第二十条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ღ✿,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ღ✿,予以注册学籍ღ✿;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ღ✿、考生信息等资料ღ✿,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ღ✿,取消入学资格ღ✿。
第二十一条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ღ✿,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ღ✿。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ღ✿。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ღ✿、期限等按照《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ღ✿,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ღ✿。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ღ✿,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在3个月内完成全面复查ღ✿,复查合格者继续留校完成学业ღ✿;复查不合格者ღ✿,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ღ✿,直至取消学籍ღ✿。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ღ✿、循私舞弊等情形的九游会登录ღ✿,确定为复查不合格ღ✿,立即取消学籍ღ✿。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ღ✿,并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ღ✿。复查的程序和办法ღ✿,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ღ✿。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ღ✿,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令第41号)精神ღ✿,严格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ღ✿;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ღ✿,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ღ✿。
第二十四条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ღ✿,开设职业生涯规划ღ✿、就业指导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ღ✿、诚信教育等课程ღ✿,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ღ✿。
第二十五条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ღ✿,并激励学习九游会登录ღ✿、表彰先进ღ✿,设立奖ღ✿、助学金ღ✿,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ღ✿;“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ღ✿;“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ღ✿;“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ღ✿;“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ღ✿;另有贷款奖补资金ღ✿、筑梦奖学金ღ✿、募捐资金ღ✿、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红色珊瑚的夏天ღ✿。同时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享受学费补偿ღ✿、学费减免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政策ღ✿。学院积极配合办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红色珊瑚的夏天ღ✿,为困难学生打开“绿色通道”ღ✿,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ღ✿。
第二十六条学生毕业前ღ✿,学院从德ღ✿、智ღ✿、体等各方面(包括政治态度ღ✿、思想意识ღ✿、道德品质以及学习ღ✿、身心健康状况等)对其作全面鉴定ღ✿。
(一)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ღ✿,修完规定学分ღ✿,成绩合格ღ✿,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ღ✿,准予毕业ღ✿,发给毕业证书红色珊瑚的夏天ღ✿。
(二)学生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ღ✿,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ღ✿,可以申请提前毕业ღ✿。须本人提出申请ღ✿,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ღ✿,教务处审查后ღ✿,报分管院长批准ღ✿。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ღ✿,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ღ✿,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ღ✿,发结业证书ღ✿。结业生在学院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可向学院申请补考或重修有关课程ღ✿,考试及格并达到毕业条件者ღ✿,可以持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ღ✿。超过最长修业年限ღ✿,学院做永久性结业处理ღ✿。
第二十九条学院专科生毕业时ღ✿,可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ღ✿,参加当年度专升本招生考试ღ✿,录取后进入本科院校学习ღ✿。
第三十条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ღ✿。喀什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ღ✿。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ღ✿、修改和解释ღ✿,在招生咨询期间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ღ✿、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ღ✿,不属学院录取承诺ღ✿,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ღ✿。
第三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ღ✿: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ღ✿、咨询电话ღ✿、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ღ✿。
学院地址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校区)ღ✿、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解放南路校区)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ღ✿,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ღ✿。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ღ✿。喀什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ღ✿,以本章程为准ღ✿。